半岛全站一、标志含义 QS是英文“质量安全”(QualitySafety)的字头缩写,是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标志的组成部分,也是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在其生产的产品外观上标示的一种质量安全外在表现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八十六条即规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标志由‘质量安全’英文(QualitySafety)字头(QS)和‘质量安全’中文字样组成。标志主色调为蓝色,字母‘Q’与‘质量安全’四个中文字样为蓝色,字母‘S’为白色。”“QS”是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证的简称,是国家从源头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提高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管理和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具备规定条件的生产者才允许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具备规定条件的食品才允许生产销售的一种行政监管制度。 QS标识从2010年6月1日起已陆续换成新样式 此次变更主要是在标志的中文字样上有所变动,原先QS标志下方的“质量安全”字样已变为“生产许可”。 QS下方须标注“生产许可”,原有的QS标志是食品市场的准入标志,由“质量安全”英文的首字母“QS”和“质量安全”中文字样组成,没有取得相关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则不能生产食品,即不能使用这个标志。原有的QS标识主色为蓝色,字母“Q”与“质量安全”四个中文字样为蓝色,字母“S”为白色。即将更换的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以“企业食品生产许可”的拼音缩写“QS”表示,并标注“生产许可”中文字样。 二、主要特征 1、QS标志的作用是表明产品质量的水平,是实物产品的质量信誉标志,产品外包装上加贴QS标志即是代表着生产加工企业对所生产的产品作出的明示保证。 2、QS标志必须由发证机关或组织颁发,并须经过一定的评审、考核程序,获准后方可使用。 3、QS标志是标示在产品外包装上的标示该产品在生产中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生产并经过严格出场检验的合格产品。 4、“QS”主要包括三项内容: (1)对食品生产企业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 对于具备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必备的生产条件、能够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企业,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准予生产获证范围内的产品;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准生产相关食品。这就从生产条件上保证了企业能生产出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产品。 (2)对企业生产的食品实施强制检验制度 要求企业必须履行法律义务,未经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不准出厂销售。对于不具备自检条件的生产企业必须实施委托检验。这项固定适合我国企业现有的生产条件和管理水平,能有效地把住产品出厂质量安全关。 (3)对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制度的食品实行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识制度 对检验合格的食品要加印(贴)市场准入标志——QS标志,没有加贴QS标志的食品不准出厂销售。这样做,便于广大消费者识别和监督,便于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监督检查,也有利于促进生产企业提高对食品质量安全的责任感。 三、使用条件 依据相关法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在食品外包装上加贴QS标志必须具备三个要件: 1.属于国家质检总局按照规定程序公布的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食品; 2.从事该食品生产的企业已经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出厂的食品经检验合格。 四、许可证 依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国家对生产重要工业产品的企业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其中第一项就是直接关系人体健康的加工食品。食品生产许可证是工业产品许可证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为保证食品的质量安全,由国家主管食品生产领域质量监督工作的行政部门制定并实施的一项旨在控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条件的监控制度,质检部门将之称作为“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属于行政许可制度,它包括3项具体制度: 1.对食品生产企业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对于具备基本生产条件、能够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企业,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准予生产获证范围内的产品;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准生产食品。 2.对企业生产的食品实施强制检验制度。未经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不准出厂销售。对于不具备自检条件的生产企业强令实行委托检验。 3.对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制度的产品实行市场准入标志制度。对检验合格的食品要加印(贴)市场准入标志——QS标志,没有加贴QS标志的食品不准进入市场销售。 目前我国已经公布对28类食品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也就是说公布的28类食品必须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且加贴QS标志方准上市销售。
食品安全法中的食品安全标准是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强制性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 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承担社会责任。
食品安全标准如下: 1、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半岛全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3、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4、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 5、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6、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7、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8、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食品安全问题是每个消费者都十分关注的事情。国家也为此出台了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其中规定的食品安全标准包括8个方面内容,即: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食品
食品安全是指食品无害、无毒,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并且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亚急性、急性或者慢性危害。食品,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
食品安全是指食品无毒、无害,绿色健康,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倍诺食品安全对此定义,食品安全是“食物中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影响的公共卫生问题”。食品安全对我们很重要。食品安全既包括生产安全,也
(一)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三)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四
(一)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半岛全站、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半岛全站。 (三)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四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对非法进行食品生产、加工、储存和销售等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并应当协调、督促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派出机构进行查处,或者向市和区、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
1、食品应当无毒、无害半岛全站。所谓食品无毒、无害,是指正常人在正常食用情况下摄入食品,不会造成对人体的危害。所谓正常食用,是指食品无毒无害的相对性,允许少量含有,但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限量标准。这是对食品成分
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有效期是三年。绿色食品,是指产自优良生态环境、按照绿色食品标准生产,实行全程质量控制,并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安全、优质食用农产品及相关产品。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有效期三年。证书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标
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自批准之日起三年有效。要求继续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须在有效期满前九十天内重新申报,未重新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使用权。期满后,生产企业必须重新提出认证申请,获得通过才可以继续使用该标志,同时更改标志上的编号。从重新申请到获
变质食品赔偿标准如下:消费者如果购买到变质的食品,可以选择获得食品购买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且此笔赔偿金的支付请求可以向食品的经营者提出,也可以向食品的生产者提出。但无论具体是向谁索赔,都需要带着购买到的变质食品半岛全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