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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监管半岛全站让食品安全管理员“热”了起来

  半岛全站“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夜来南风起,小麦覆陇黄”……从一首首动人的古诗词中,能够品味到国人对“食”这一民生大事始终怀有最深切的关注与敬意。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社会发展日新月异,百姓餐桌日渐丰盛,饮食观念也与时代俱进。从追求温饱到确保“舌尖上的安全”,映射出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事业的发展变迁半岛全站。

  我国食品行业发生巨变,在自主创新、改善民生、国企改革、产业结构调整与区域协调发展等领域中实现重要突破。在新时期,随着全国统一大市场逐渐形成,我国食品行业进入了新格局、新常态的发展关键期,食品安全事业迈上新台阶。

  当前,新产业、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快速发展,自动现制现售食品、网络订餐等食品行业新类别的出现,极大丰富了食品行业的内涵,拓展了外延。特别是近年来新冠肺炎疫情的出现,极大改变了人们的餐饮方式和健康观念,给食品安全工作带来了新课题、新挑战。

  按照《规定》,用餐人数在300人以上的托幼机构食堂半岛全站、用餐人数在500人以上的学校食堂应当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为提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层级,结合本市实际,除上述情形以外的学校食堂也应参照上述要求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半岛全站半岛全站。食品安全总监由学校分管食品安全的校领导(园长)担任。各级各类学校可以在学校食品安全领导分工文件中明确食品安全总监,也可以通过会议或聘书等方式另行明确食品安全总监。各级各类学校食堂应配备1名以上食品安全员,食品安全员应当由学校负责食品安全工作人员担任。对于学校食堂承包经营或者被委托经营的,学校食堂承包经营单位或者被委托经营单位均应当配备食品安全员。

  学校食堂应当结合实际,明确校长(园长)、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的岗位职责,细化制定《食品安全总监职责》《食品安全员守则》。各级各类学校应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依照《规定》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学校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管理要求,并要做好相应记录存档备查(格式样张见附件1、2、3)。学校食堂应当将校长(园长)、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人员的设立、调整情况,《食品安全总监职责》《食品安全员守则》以及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报告等履职情况,予以记录并存档备查。

  为助力畅通就业渠道,提升企业用工质量,促进产业升级,市场监管总局认研中心正式启动(第二批)人员能力验证项目,面向全国各领域相关人员广泛开展人才培养培育及能力验证,汇聚“智库”力量,激发创新活力。结合市场新需求,决定新增涵盖食品安全专项等多个新专业,最大限度满足我国现阶段用人需求新趋势,培养培育新兴领域人才半岛全站,持续推进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凝聚高质量发展新动能。